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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泉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次数:

华侨大学(泉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使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人员招聘管理。


第二章 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三条 公司新进人员,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任命以及特殊岗位确需采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其余都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 公开招聘要根据公司实际用人需求情况,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合理的考评方式进行招聘。

第五条 所有的应聘者除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外,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必要时须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等证书。


第三章 招聘计划制定

第六条 公司招聘员工计划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坚持计划性和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审批制度。

第七条 人员需求计划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向董事长及党委会报告。招聘经理及以上人员由董事会批准后启动招聘事宜;招聘主管及以下人员由党委会同意后启动招聘事宜。

第八条 根据已批准的人员需求计划制定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聘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及所需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的方法、程序;

(四)招聘的组织领导。


第四章 招聘及录用程序

第九条 公司公开招聘及录用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

(二)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 组织考评,选拔出拟录用人员及递补人员;

(四) 体检;

(五) 背景调查;

(六) 根据考评、体检和背调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 拟录用人员公示;

(八) 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第十条 员工招聘渠道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员工推荐:鼓励员工推荐优秀人才,公司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二)媒体招聘:通过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四)校园招聘:公司可选择地参加专业对口院校的校园人才招聘会。

(五)委托猎头公司招聘:公司高级管理和技术职位可委托猎头公司招聘。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应聘人员资料,再进行初步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将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料送交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应聘者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其面试。

第十二条 公司办公室通知初选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资产公司负责人主持,学校相关部门及资产公司有关人员共同组成评审小组,采取无记名打分形式进行考评(资产公司须派专人做好面试记录),最终择优确定岗位拟聘第一候选人及递补人员名单。

第十三条 根据考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后,应通知其体检,经体检合格和背调通过后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聘人员报党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办公室再通知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用工手续。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公司新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员工在试用期间完成公司相关考核任务后办理转正手续。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051日开始生效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华侨大学(泉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