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文件
后勤【2012】22号
关于清理学校周转房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周转房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周转,学校将继续对两校区周转房进行清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内周转房是学校资产,不允许教职工私自出租出借。学校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在一个校区新申请周转房的,应按规定及时退出另一校区的周转房,逾期不退属于占房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在占房期间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处以罚款”。请有关教职工及时退房,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三、根据规定,退出校内周转房后才可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请希望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教职工及时退出校内周转房,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望学校全体教职工予以配合,并自觉抵制违规行为。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抄送:校领导,党委各部(室),工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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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与资产管理处2012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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