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文件
后勤【2012】24号
关于编报2011年国有资产决算报告
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编报
2011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告的通知》(国管资﹝2012﹞251号)文件要求,我校须于10月25日前完成
2011年度国有资产决算报告。为顺利完成本次编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资产盘点,按照《华侨大学编报2011年国有资产决算报告工作分工及进度表》及时完成相应的数据编报并汇总至我处(纸质资料需单位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至zcgl@hqu.edu.cn)。
附件:
1.华侨大学编报2011年国有资产决算报告工作分工及进度
表
2.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表样
(此页无正文)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二Ο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苏明梓 联系电话:0595-22692288)
抄送:校领导,纪委、党委各部(室),团委、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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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与资产管理处2012年9月28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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